乾隆 | 如何赈济灾民?
这一时期还规定了粥赈米粮、柴薪的数额。以五城粥赈米粮数额的渐增为例,乾隆二年、三年均规定,“于九月十六日起每城日增米一石,柴薪银五钱。俟春融人少,将所增米数停止。”八年规定,“今外来贫民日众,五城十厂,每厂日增米二石,柴薪银一两,煮饭散赈。自十月初一日起至次年三月二十日止。”粥厂据饥民数量出米煮粥,一千人日领米三四石,分五次煮成,饥民到厂后,令其进入绳栏圈好的位置等待领粥。乾隆八年直隶旱灾煮赈时照此办理,“通州饭厂交仓场侍郎办理,良乡饭厂交直隶总督派委道员办理。承办之员视人数之多寡,量所需米数报明户部,于京通各仓就近支领。柴薪银两照五城饭厂每米一石给银五两之例支给,棚费并准报销。”
▲清代粥赈
(三)确立领粥制度
为防止领粥时发生拥挤、哄抢及其他意外事故,规定给饥民发放筹签及粥票,凭签、票按序领粥,并提醒饥民食粥方法。
首先给饥民发筹签,男、女分队,按先女后男、先残废老弱后少壮的顺序,持签按序领粥:
厂外搭盖席棚,签桩约绳为界。先期出示晓谕,男女各为一处,携带器皿,清晨各赴某地,或寺或棚齐集,以鸣金为号,男妇皆入。金三鸣门闭,只留一路点发,禁人续入。制火印竹筹二三千根,点发时人给一筹,先女后男,先老后少,依次领筹。出至厂前,男左女右,十人一放,东进西出。每收一筹,与粥一杓。有怀抱小口者增半杓。得粥者即令出厂,以次给放,自辰及午而毕。
厂外搭盖席棚,签桩约绳为界。先期出示晓谕,男女各为一处,携带器皿,清晨各赴某地,或寺或棚齐集,以鸣金为号,男妇皆入。金三鸣门闭,只留一路点发,禁人续入。制火印竹筹二三千根,点发时人给一筹,先女后男,先老后少,依次领筹。出至厂前,男左女右,十人一放,东进西出。每收一筹,与粥一杓。有怀抱小口者增半杓。得粥者即令出厂,以次给放,自辰及午而毕。
厂内两廊分别男左女右,自外验票给筹,鱼贯而入。有老弱不能上前者,拨役照料,免致拥挤。有关记载形象反映了饥民领粥情景:
饥民至,令入行中,挨次坐定,男女异行,有病者另入一行,乞丐者另入一行。预谕饥民各携一器,粥熟鸣锣,行中不得动移。每粥一桶,两人舁之而行。见人一口,分粥一杓,贮器中,须臾而尽。分毕,再鸣锣一声,听民自便。
饥民至,令入行中,挨次坐定,男女异行,有病者另入一行,乞丐者另入一行。预谕饥民各携一器,粥熟鸣锣,行中不得动移。每粥一桶,两人舁之而行。见人一口,分粥一杓,贮器中,须臾而尽。分毕,再鸣锣一声,听民自便。
《赈略》再现了饥民围着粥缸逐一领粥的场景:
辰时起二鼓催集领粥之人,巳时起三鼓放人入厂。先女后男,即令书办点数,以秫秸劈半,掐痕记数,庶可核计增添粥数。放入之时,令男女分立挡木之内,衙役把守木外门空处。俟人放入厂完竣,仍先女后男,先残废老弱后少壮,逐名传谕,由门空处鳞次走出,沿粥缸而行。持杓之人,分别大小,各给粥一杓,不许越次争前紊乱。
辰时起二鼓催集领粥之人,巳时起三鼓放人入厂。先女后男,即令书办点数,以秫秸劈半,掐痕记数,庶可核计增添粥数。放入之时,令男女分立挡木之内,衙役把守木外门空处。俟人放入厂完竣,仍先女后男,先残废老弱后少壮,逐名传谕,由门空处鳞次走出,沿粥缸而行。持杓之人,分别大小,各给粥一杓,不许越次争前紊乱。
对农村未逃荒的饥民,在勘灾后发给印票,凭票按月按日领粥领米,每领一次,加盖印记,“凡例应赈济之极次贫民,业已查明,散给印票,令本户亲赍赴领。至期遵照派定日期,该乡保率领,蚤赴厂所,听候挨顺唱名,收票给米,不得喧哗拥挤。”粥场“预备印票……票内写明县分、村庄、姓名、大小口,厂内预刻初一至三十日木戳。凡赴厂领米领粥,赍票出验,即以本日木戳印记票内,给与粥筹米筹,入内交筹,给粥给米而出。次日亦然,已有本日戳记及无印票者,概不准给。”对一些外出逃荒、途中听到赈济消息回乡的饥民,也一并列入粥赈人户内发赈。
为避免久饥之人过量吃粥、吃热粥致死,于粥锅旁张贴“饿久之人,若食粥骤饱者,立死无救;若食粥太热者,亦立死无救”等布告,“令人时时高唱于粥厂之中,使瞽目者与不识字之人皆知之,庶可自警。”该制度彰显了传统荒政中的人性化特点。
(四)严明粥赈吏治
规定粥厂的管理制度,遵循据品行选择粥赈人员的原则,以忠厚老实、稳重善良者任粥长,“数百贫民之命,悬于粥长之手,不得其人,弊窦丛生。务择百姓中之殷实好善者三四人为正副而主之。”“城内委官主之,四乡择乡官贡监之有行者主之。”
奖励及犒劳尽心效力的粥长,给予其冠带匾额或物质奖赏,“饥民群聚,易于起争,粥长约束,任劳任怨……宜许其优免重差,特给冠带匾额。近则又有一法,半月集粥长于公堂,任事勤劳者,以盒酒花红劳之;惰者量行惩戒,以警其后。”
为严明吏治,规定官员必须亲自散粥,都察院官亲临督察:“煮赈银米,着五城御史亲身散给,务使贫民得沾实惠,勿致胥役侵蚀中饱。仍着都察院堂官不时察看”。此制度为后代尊奉,保障了粥赈的顺利进行。
(五)确立官粥为主、民粥为辅的制度
官方粥厂是清前期粥赈的主力军,发挥着主要的赈饥作用,是粥赈制度顺利推行的保障。但官府力量毕竟有限,朝廷就通过颁发各种旌奖的方式,鼓励、劝谕民间富豪士绅富户煮粥赈饥,以补官方粥赈之不足。方观承任职直隶时,发布《倡劝富民煮赈院谕》,确立了私人粥赈的原则及方法,“固安令魏得茂禀,与永定河道暨同城各员捐俸,并劝谕绅士合力煮赈,外来贫民就食称便……倡率富民,诚心劝谕,不可丝毫勒派。”饥荒中地方士绅积极、自愿粥赈者大有人在,但并非所有富户都愿粥赈。
官府对不愿出赈的富户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,“有司谋设粥,粥米按户索。上不遗荐绅,士庶均见迫”⑦,反映了官方对士民绅商粥赈作用的肯定,也反映了官府对民间粥赈的依赖,成为清末民间赈济力量强大的深层原因之一。此后,粥赈主体的来源及构成开始灵活多样,除官府外,还有据自身财力随时参与的官员、士绅、地主、商人等民间粥赈群体,在官府粥赈力所不周、不及之时,量力而行,有则多煮多赈、无则少煮少赈,发挥较好的赈饥作用;粥赈地点的选择相对机动灵活,官府以便民就食为准,在固定地区设粥厂饭厂、固定时间开赈散粥,“以厂就民,凡集镇大村皆可设厂。”
私人粥赈不限时间地点,可在公共场合、私人宅院施赈,或担粥四出行走,见饥即赈,使不能赶到粥厂的饥民得到救济,形成了官方粥厂(饭厂、米厂)在交通要道及城市墟镇等人群易集之所、私人粥赈散布于穷乡僻村的格局,呈现出官赈为主、民赈为辅的粥赈态势,形成了有灾救灾、无灾济贫的惯例,成为不可取代的辅助赈饥措施受到推重。
文章来源:《乾隆朝粥赈制度研究》,《清史研究》2013年第4期。限于篇幅,本文节选原文部分内容,并略去原文注释。
作者:周琼
【金陵读书】乾隆盛世的背后——《马背上的朝廷》 即将开始
时间: 10月30日 周三 18:3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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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详情
《马背上的朝廷》是海内外第一部研究清帝南巡的专著,久负盛名。康熙帝和乾隆帝都曾六次南巡。在南巡的年份,朝廷约全年四分之一的时间在路上,实可谓“马背上的朝廷”。据估算,备办一次南巡,地方上需征调三十万名纤夫和劳工、一万八千辆车、三千五百艘船、两万匹马,一次南巡总支出约159万两白银。以往人们多认为,清帝南巡是清帝仰慕汉人文化,试图拉拢江南士人。张勉治的研究质疑了这种简单的认识,使我们看到了南巡背后更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意图。作者为我们呈现了帝国核心和江南之间持续变动的紧张博弈,探讨了清朝统治得以建构的政治文化。可以说,理解南巡,对于我们理解清朝历史是不可或缺的。
马背上的朝廷
作者: [美]张勉治
出版社: 江苏人民出版社
副标题: 巡幸与清朝统治的建构 : 1680— 1785
原作名: A Court on Horseback:Imperial Touring and Construction of Qing Rule,1680-1785
译者: 董建中
出版年: 2019-10
页数: 440
定价: 90.00
装帧: 精装
丛书: 海外中国研究丛书
ISBN: 9787214233400
乾隆十六年至四十九年(1751—1784),乾隆皇帝六次南巡,往返于北京与江南。满洲皇帝及扈从,深入帝国*富庶、*重要的地区,上演了一场场长达数月之久的政治剧。
本书主要阐释帝国核心与江南之间乓既充满张力又持续博弈的关系。无论在政治、经济还是文化上,江南都是汉人无可争议的中心,它还是反清复明的大本营。清廷如何才能在这一地区建构权威,合法进行统治?盛清时期清廷统治内地的切实条件和历史机制又是什么?本书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,还探讨了盛清统治得以建构以及各种人物竞争于其间的政治文化。作者认为,南巡在十八世纪清朝统治的历史形成过程中具有核心地位。
张勉治(Michael G.Chang),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历史与艺术史系副教授。加州大学圣迭哥分校历史学博士,师从周锡瑞、高彦颐等中国史研究名家。主要研究领域为16至19世纪中国的政治、社会、文化和经济。
董建中,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教授。主要研究清代政治史,译有《州桉县官的银两》《自贡商人》《君主与大臣》等。
主讲人:康海源
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硕士
江苏人民出版社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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